四川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2025年招生章程
時間:2025-05-12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四川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202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關高考招生錄取工作政策規定,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基本信息
第二條 學校名稱:四川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第三條 院校標識碼:4151014221
第四條 學校舉辦者:綿陽市人民政府。
第五條 學校主管部門:四川省教育廳、綿陽市教育和體育局
第六條 辦學地址:
綿陽校區:四川省綿陽市涪城區教育園區教育西路16號(郵編621000)
西校區:四川省江油市詩城路西段125號(郵編:621700)
東校區:四川省江油市東山路北段100號(郵編:621709)
第七條 辦學層次:全日制普通專科。
第八條 辦學性質:公辦。
第九條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
第十條 學制:三年。
第十一條 學生完成學校規定的課程和學分后,符合《四川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規定》且達到畢業條件的,頒發四川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全日制普通專科畢業證書。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二條 學校設立招生委員會,對招生工作進行管理和監督。委員會下設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招生工作,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招生委員會辦公室設在招生就業處,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三條 學校以經濟和社會發展需求、自身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為主要依據制定各專業分省招生計劃,報經四川省教育廳批準后執行。
第十四條 學校2025年分省招生計劃以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第十五條 學校各專業按照各省(市、自治區)教育考試院(招生辦公室)公布的批次招生。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六條 嚴格執行國家招生政策和紀律,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根據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第十七條 學校在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錄取規則按生源地高考綜合改革的政策、規定執行。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愿須滿足該專業選考科目要求。
第十八條 錄取方式:在教育部批準計劃招生的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下,實行網上遠程錄取。
第十九條 調檔比例:按國家或計劃招生的省教育考試院相關規定調閱考生檔案,學校在各省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均為100%。其中,對于因考生專業志愿無法滿足時出現的招生計劃空缺,均用于考生志愿的公開征集。
第二十條 若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且服從專業調劑時,則根據考生成績從高到低調劑到其他未錄取滿額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一條 按政策加分的考生,以加分后的成績排序錄取。
第二十二條 男女比例: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三條 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學校嚴格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有關補充規定。
第二十四條 考生注意事項:
1.小學英語教育專業限招英語語種考生,其他專業不限考生應試外語語種,但新生進校后均以英語為教學語種。
2.體檢不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第一點的考生,學校不予錄取;體檢不符合第二點專業要求的考生,學校相關專業不予錄取。
3.普通類專業,根據考生高考文化成績排序確定位次。考生高考文化成績相同時,依次按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數學兩科中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次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
4.藝術類專業,在考生高考文化成績、省級專業統考成績分別達到省錄取控制分數線后,根據考生綜合成績排序確定位次。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依次比較省級專業統考成績、高考文化成績,若還相同,再按普通類高考文化成績同分排序規則由高到低排序。
5.體育類專業,在考生高考文化成績、省級專業統考成績分別達到省錄取控制分數線后,根據考生省級專業統考成績排序確定位次。考生省級專業統考成績相同時,比較高考文化成績,若還相同,則按普通類高考文化成績同分排序規則由高到低排序。
6.根據川教[2010]26號文件規定,患有以下疾病者視為教師資格人員體檢不合格:肝硬化、慢性肝炎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攜帶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此類考生慎報學前教育、早期教育專業。
第二十五條 錄取結果公布:通過教育部批準計劃招生的省教育考試院、四川省內各市、州教育考試院、學校官網公布錄取結果。
第二十六條 保證新生質量:根據招生政策和錄取標準進行復查,凡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者,一律取消入學資格,退回原地區、原單位,并上報相關部門。
第二十七條 新生入學:新生須在錄取通知書注明的報到時間內持錄取通知書、高考準考證、身份證到校報到,逾期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監督機制
第二十八條 學校紀委辦公室負責監督檢查招生錄取工作,學校錄取工作同時接受考生、家長、社會、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九條 為幫助學生順利完成學業,確保每位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學校建立了學生資助幫扶體系,包括生源地助學貸款、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學校優秀學生獎學金、校級助學金、勤工助學崗位、其他政策性的學費減免等。
第三十條 收費標準:學生的學費和住宿費標準嚴格按照省發展改革委、教育廳、財政廳、省市場監管局有關政策執行。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按照規定的項目,堅持學生自愿、不得營利的原則收取。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及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及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由四川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負責解釋。
第三十三條 聯系方式
聯系部門:學校招生就業處
聯系地址:四川省綿陽市涪城區教育園區教育西路16號
郵政編碼:621000
咨詢電話:0816-3661357、3662588
監督電話:0816-3690811、3690819
傳真:0816-3662588
學校官網:https://www.scyesz.edu.cn
學校招生網:https://www.scyesz.edu.cn/zs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