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工貿職業技術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時間:2025-05-14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石嘴山工貿職業技術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條 為了保證招生工作規范有序,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等法規及教育部、寧夏回族自治區招生工作委員會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為石嘴山工貿職業技術學院,學校為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辦學層次為高職專科,坐落于寧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區星光大道南8號。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全面貫徹落實高校招生“陽光工程”要求,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四條 本章程適用于學校2025年招生工作。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五條 石嘴山工貿職業技術學院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計劃,研究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第六條 招生就業處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招生日常工作。
第七條 學校紀檢監察處對招生工作進行監督,招生工作自覺接受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共同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八條 學校招生專業和計劃,結合近年來本校生源計劃編制情況,綜合分析,確定分專業來源招生計劃,招生計劃以寧夏教育廳批復為準。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九條 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在教育部統一領導下,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門統一組織下進行,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擇優錄取,全面貫徹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
第十條 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將投檔的所有考生依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錄取。錄取時,學校將根據模擬投檔情況在正式投檔前對計劃進行調整,調檔比例控制在105%以內。對于按照以上原則無法滿足專業志愿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學校做退檔處理。
第十一條 對各省級招辦確認的符合國家政策性加分條件的考生,我校原則上予以認可。在專業錄取時,以考生的投檔成績(含政策性加分)作為專業錄取依據。
第十二條 投檔成績相同時,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同分排序規則處理;若該省份無明確規定,我校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第十三條 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按照分數優先進行錄取。按照進檔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到低進行專業錄取,不設專業級差。先將考生按分數從高到低排隊,再依次按考生的專業志愿順序錄取,當考生第一專業志愿額滿時,依次考慮后續專業志愿。
第十四條 對進檔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在其所報專業志愿無法滿足時,將其調劑到計劃未滿額的專業;若所有專業均已錄滿,則退檔處理。
第十五條 學校所有專業錄取時均不限考生應試外語語種。
第五章 體檢標準
第十六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以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為依據,對新生進行身體健康狀況復查,對經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宜就讀已錄取專業者,按學校學籍管理規定處理。
第六章 收費標準
第十七條 根據寧夏回族自治區物價局核準,學費4500元/生/年;住宿費600-1500元/生/年。
第七章 資助政策
第十八條 生源地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學費減免等助學措施按照教育部、寧夏回族自治區教育廳和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國家獎學金:10000元/生/年;
國家勵志獎學金:6000元/生/年;
筑夢獎學金:4000元/生/年;
校長獎學金:400-1000元/生/年;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不超過16000元/生/年;
國家助學金:3700元/生/年;
建檔立卡:寧夏籍高職(專科)建檔立卡經濟困難學生(脫貧戶、脫貧不穩定戶)減免學費4200元/生/年;
服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招收為士官、退役后復學或入學的高等學校學生實行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以及學費減免的標準,最高不超過16000元/生/年。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學生享受國家助學金,標準為3700元/生/年;
勤工助學:根據學生實際情況,可為困難學生提供勤工助學崗位。
第八章 其他
第十九條 經學校招生所錄取的考生,在開學報到15日內辦理繳納學費、注冊報到手續,逾期未注冊者,按放棄入學資格處理;參軍入伍新生需到校注冊并辦理保留入學資格手續。
第二十條 對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畢業證書學校名稱為石嘴山工貿職業技術學院,畢業證書的學習起止時間按實際時間填寫,畢業證書內容按照國家規定填寫。
第九章 招生咨詢
第二十一條 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952-2688300 2688303
聯系地址:寧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區星光大道南8號
電子郵箱:sgmzjc@163.com
學校網址: http://www.nxszsgm.com/
第十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由石嘴山工貿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具體解釋工作。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自治區招生政策調整,學校將落實相關招生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