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019年高職招考具有免試專科資格考生名單
時間:2019-04-15 作者:gkzxw 點擊:次
一、免試對象
根據省教育廳有關文件規定,報名參加2019年我省高職招考面向中職生考試,且獲得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二、三等獎和福建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的中職畢業生,可免試錄取到其所報類別的對口高職(專科)專業。
經考生申報,所在學校、各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省教育廳職成處審核并公示無異議,2019年全省符合免試錄取到相應對口高職(專科)專業條件的中職生共有130人(名單詳見附件1)。
二、錄取辦法
1.專科免試志愿設1個院校專業志愿。專科免試錄取工作安排在本科批錄取結束后、高職(專科)批常規志愿投檔前進行。
2.具有免試資格的中職生須按照《2019年高職招考中職生免試錄取專科申請表》(見附件2)要求,于4月11日前申報免試志愿,逾期不予受理。考生在填報免試志愿時,須選擇與報考類別相對應、并與獲獎項目相對口的高職(專科)專業。具體招生院校(專業)詳見《2019年高等職業教育入學考試招生計劃》。
3.考生免試志愿申報后,由省教育考試院會同省教育廳職成處聯合審核考生所申報的高職(專科)專業志愿。審核通過后,4月18日招生院校進行免試錄取工作。
三、有關事項
1.具有免試資格的中職生若未按時申報免試志愿的,視其自行放棄免試資格。具有免試資格的中職生如果參加免試錄取,無需參加專科技能測試;如果放棄免試資格,改參加常規志愿或征求志愿批次錄取的,須參加相應批次的專科技能測試。
2.免試錄取工作是高職招考錄取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各地各校要堅持以考生為本,加大宣傳力度,確保符合免試條件的中職生按時按要求填報免試志愿。
3.各中職學校須按規定時間收集本校具有免試資格中職生的免試錄取申請表,并于4月12日上午10:00前將初審后的申請表傳真至0591-86215650(自動傳真),并將申請表原件匯總后快遞至福建省教育考試院普招處收,通訊地址:福州市鼓樓區北二環中路59號,郵編:350003。
請各設區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及時將本文轉發至轄區內有關中職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