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學2020年綜合評價錄取招生簡章
時間:2020-06-04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為進一步深化高等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創新人才選拔機制,推進素質教育實施和創新人才培養,根據江蘇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蘇教考[2020]12號)精神,2020年,我校在江蘇省進行“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招生工作,具體方案如下:
一、報名條件
具有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資格,且思想品德優良、身心健康,具有明顯專業興趣、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外語語種為英語的應屆高中畢業生,且在2017年9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期間獲得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報考:
1、奧賽獲獎類:在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江蘇賽區競賽(數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學)獲三等獎(含)以上者;
2、科技創新類:江蘇省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獲三等獎(含)以上者;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中國青少年機器人大賽等中學生科技競賽活動獲三等獎(含)以上者;
3、品德優秀類:思想道德品質優秀,高中階段獲地級市(含)以上優秀學生干部、三好學生、優秀共青團員榮譽稱號者;
4、學業優秀類:四星級中學學生,高中階段有三個或以上學期的期末成績綜合排名位于同年級同科類前30%(含)。
二、招生計劃
我校綜合評價錄取計劃數為180人左右(具體以上級主管部門確定我校總體招生計劃數為準,不超過我校2020年本科一批次招生計劃總數的5%)。根據學校學科優勢和特色,以及代表性學科發展與人才培養的要求,擬在綜合評價錄取中招收以下專業(如上級主管部門政策調整,我校也將做相應調整):
科類 |
招生專業 |
文科 |
漢語言文學(師范)、歷史學(師范)、思想政治教育(師范)、國際經濟與貿易、英語(師范) |
理科 |
英語(師范)、國際經濟與貿易、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通信工程、電子信息工程、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自動化、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臨床醫學、康復治療學、口腔醫學、醫學影像學、預防醫學、醫學檢驗技術、地理科學(師范)、藥學、藥物制劑 |
三、報名程序
1、報名時間:5月10日-5月22日(22日17時報名系統關閉)
2、網上報名:考生登錄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報名系統(http://bm.chsi.com.cn),按流程報名(所有申請材料中要求考生本人簽字的部分,須由本人簽字,若委托他人簽本人名字視同本人簽字。材料①、④、⑤、⑥須由所在中學負責人親筆簽名并加蓋中學公章,并在中學網站和班級詳盡公示),請根據報名系統提示上傳以下申請材料的電子掃描件或圖片:
①從報名系統打印“南通大學2020年綜合評價申請表”,按頁碼從小到大的順序上傳;
②身份證原件正反面:網絡上傳路徑為“填報志愿—附加材料—身份證”;
③個人陳述:內容包括自身成長經歷及體會、個性特長及取得的成果、進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設想等,字數在800字左右。網絡上傳路徑為“填報志愿—附加材料—個人陳述”;
④高中階段學科特長、創新潛質及個人榮譽方面的獲獎證書復印件:網絡上傳路徑為“填報志愿—附加材料—獲獎證書”;
⑤高中階段每學期學習成績及年級排名的匯總表:網絡上傳路徑為“填報志愿—附加材料—學業成績”;
⑥綜合素質評價:網絡上傳路徑為“填報志愿—附加材料—綜合素質評價等級”。
注:本年度報名全部以網上填報信息和上傳材料為準,考生不用寄送紙質申請表及其他材料,但須在測試報到時攜帶紙質申請表原件及其他材料以備核查。
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綜合評價試點測試屬國家教育考試的組成部分,申請考生和所在中學須對材料內容的真實性負責。凡提供虛假個人信息或申請材料的,均認定為在國家教育考試中作弊,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3、繳費:考生報名時,即在報名系統中自助繳納招生測試費60元(報名前請認真審讀招生章程,對照條件慎重考慮,繳費之后概不退款)。收費標準依據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明確我省高校收費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蘇價費[2007]423號、蘇財綜[2007]92號、蘇教財[2007]89號)的文件執行。
四、選拔程序
南通大學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政策經我校招生信息網向社會公布后,將通過以下程序進行選拔錄取:
1、資格審核
報名截止后,學校將組織專家組對申請學生進行資格審核,根據學校實際情況擇優確定獲得面試資格的考生及人數。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名單將于6月10日前在南通大學本科招生信息網公布,考生也可通過登錄試點高校綜合評價錄取招生報名系統查看審核結果(網址:http://bm.chsi.com.cn),我校也將在規定時間內將相關信息報省級招生部門平臺進行公示。
資格審核合格的考生須于6月25日前通過試點高校綜合評價錄取招生報名系統確認考試(當考試時間與其他學校重合時,只允許確認南通大學1所高校參加考核),逾期視為放棄面試資格。
2、打印準考證
資格審核合格且繳費成功的考生須于7月1日-5日登錄試點高校綜合評價錄取招生報名系統(網址:http://bm.chsi.com.cn)打印準考證,由中學在照片處蓋騎縫章后方能生效,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3、面試
面試時間初步安排在7月12日,學校將根據考生報名材料,結合學校辦學特色,主要考核學生溝通表達能力、學習能力、綜合素質與創新潛質等,后期具體安排詳見南通大學本科招生信息網(http://zs.ntu.edu.cn)及“通大招生”公眾微信號,請考生及時關注。
4、確定入選考生
考生考核階段總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滿分為80分)+考生條件分(滿分為20分)
“考生條件分”計算方法具體見下表:
高中階段競賽獲獎 |
||
賽事名稱 |
分數 |
|
奧林匹克學科競賽 (數學、物理、化學) |
省級賽區一等獎及以上
|
20 |
奧林匹克學科競賽 (生物學、信息學)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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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林匹克學科競賽(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 |
省級賽區二等獎 |
10 |
省級賽區三等獎 |
5 |
備注:同類型(學科)獲獎計最高分,不累計加分。
按照“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寧缺毋濫”的原則,根據考生考核階段總成績由高到低,在綜合評價招生計劃數的300%以內,分文理科確定合格考生名單,合格考生將在省教育考試院網站和南通大學本科招生信息網進行公示。經公示無異議的考生,達到所屬科類本一省控線,可享受投檔的優錄政策。
5、志愿填報
入選考生須參加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并于填報高考志愿的規定時間憑動態口令卡登錄省教育考試院高考志愿填報系統(http://www.jseea.cn或http://gkzy.jseea.cn)專設的“高校專項計劃、綜合評價錄取”專欄中將我校填報為綜合評價錄取志愿。
五、錄取政策
對于取得綜合評價錄取資格的考生,其選測科目等級須達到我校普通類本一批次(省招生代碼:1301)錄取考生的等級要求,所報專業符合學校選科要求。
錄取規則:進檔考生采取加權綜合評價的方法按“加權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愿”原則,根據招生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并確定專業,對于同分考生,按語文、數學兩門科目分數之和從高到低進行排序。
加權綜合評價的方法為:將入選考生的高考成績總分折算成標準分(百分制),按60%計入;考核階段總成績滿分100分,按35%計入;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等級折算分滿分5分,按實計入,具體折算方法為物理或歷史選測科目等級A+得3分、A得2分,另一選測科目等級A+得2分、A得1分。以上三者相加,即為加權綜合評價得分。
綜合評價錄取的考生名單將在南通大學本科招生信息網上予以公布,同時,在規定時間內報省級招生部門相關信息平臺進行公布。
六、激勵措施
通過綜合評價錄取的考生,高考成績達到我校普通類本一批次一志愿專業投檔線,可于入學前以書面形式提出轉專業申請,第一學期結束前轉入一志愿專業,逾期不再受理。
七、監督機制
1、學校在綜合評價錄取過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對選拔辦法、標準、程序以及結果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2、綜合評價錄取工作在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由綜合評價錄取工作小組具體實施選拔,并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
3、中學及學生本人應本著公平、公正、公開和誠信的原則,嚴格按照規定程序進行申請和推薦工作。推薦材料必須屬實,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申請學生的被選拔資格。同時,將相關情況上報省教育考試院。
4、對在綜合評價錄取中存在違規承諾及操作,虛報或偽造、編造有關材料,考試作弊、替考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行為的,一經查實,依據有關規定分別予以嚴肅處理。
5、學校未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進行綜合評價錄取招生相關工作,校內單位、教職工不得組織或參與綜合評價考前輔導和應試培訓。
八、申訴渠道
考生如對我校綜合評價錄取工作有異議,可以書面形式向我校紀檢監察部門反映,聯系電話(0513)85012062。
九、聯系方式
1、電話:(0513)85012170(兼傳真)
2、地址:南通市嗇園路9號(郵編226019)
南通大學招生辦公室
3、網址:zs.ntu.edu.cn
4、電子信箱:zsb@ntu.edu.cn
十、本方案由南通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十一、如上級主管部門對綜合評價錄取工作的政策有所調整,我校也將做出相應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