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湖南省教育廳
第一部分 申報審核安排
一、2025年需申報審核的有關資格包含哪些類別?
答:第一類,高考優惠加分,具體包括烈士子女加分;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戰區(原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加分;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加分;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加分;臺灣省籍(含臺灣戶籍)考生加分;少數民族優惠加分。
第二類,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和高校專項計劃(簡稱三大專項計劃)。
第三類,少數民族預科班、民族班。
二、網上申報的時間是如何安排的?
答:符合我省2025年優惠加分資格、專項計劃資格、少數民族預科班和民族班資格條件,且有意愿享受相關政策的考生,須于2025年1月6日至16日期間登錄指定系統,填報相關申請信息,不要錯過申報時間。
三、考生通過何種方式進行網上申報?
答:第一,申報少數民族優惠加分的考生通過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享受民族優惠政策考生資格申報系統(簡稱“湖南民族優惠政策申報系統”,網址:http://sq.mzw.hunan.gov.cn:8282/)申報,或者使用“湖南民族優惠”APP(下載方式為:登錄“湖南民族優惠政策申報系統”,使用安卓手機微信或手機瀏覽器掃描頁面二維碼,點擊右上角“...”,選擇“瀏覽器”打開方式,選擇“安卓版”,下載安裝包并進行安裝。目前只支持安卓手機,不支持蘋果手機)申報。
第二,申報其他優惠加分、專項計劃資格、少數民族預科班和民族班資格的考生,須通過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考生綜合信息平臺(以下簡稱“考生綜合信息平臺”,網址:https://ks.hneao.cn)申報,或者通過“瀟湘高考”APP(通過蘋果應用商店、騰訊應用寶、華為應用商店、小米應用商店或“考生綜合信息平臺”首頁下載)申報。
需要提醒考生注意的是,在上述指定系統中進行申報前,應注意查看高考報名系統中所填戶籍信息是否和本人當前戶籍信息一致,如有不一致的,可向所在高考報名點提出修改申請。
四、受理審核是如何安排的?如何查詢審核結論?
答:考生在指定系統提出申請后,省市縣相關部門進行資格審核,具體安排如下:
1.少數民族優惠加分線上審核時間為3月31日前,審核進度及審核狀態會通過短信通知考生。考生也可通過“湖南民族優惠政策申報系統”或“湖南民族優惠”APP查詢自己的審核進度和審核結果。如對審核結論有疑問,請在此期間反饋,逾期不予受理。
2.其他需要辦理資格審核手續的,須在2025年3月14日前完成相關審核手續(具體時間由審核主管部門安排,其中需省級部門審核的事項,由省教育考試院組織集中審核,考生個人不需要到省級相關部門辦理審核手續)。2025年3月14日前,考生將縣(市、區)、市(州)相關部門審核完成的各類審核表交高級中等教育學校(報名點),由高級中等教育學校(報名點)逐級上報至省教育考試院(其中,優惠加分審核表的交表方式見第二部分第七問)。
考生可通過“考生綜合信息平臺”、“瀟湘高考”APP查詢審核結論,也可以查看各高級中等教育學校(報名點)和各級招生考試機構的公示信息。省教育考試院的公示信息將在“湖南招生考試信息港”網站(https://www.hneeb.cn/hnxxg/)上發布。
第二部分 優惠加分資格
一、今年我省高招優惠加分包含哪些項目?符合多項加分資格的考生,是否可以累計加分?
答:1.今年我省高招優惠加分的項目及分值分別為:烈士子女加20分;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戰區(原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加20分;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加10分;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加5分;臺灣省籍(含臺灣戶籍)考生加5分;少數民族優惠加分10分。
2.這些加分項目適用于向全國所有在湘招生高校投檔時使用,但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計劃的藝術類專業、高水平運動隊、高校專項計劃等招生項目。同一考生如同時符合多項增加分數投檔條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項分值。
二、考生享受少數民族優惠加分政策的資格條件有哪些?
答:根據我省招生政策規定,今年起只有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數民族考生,且符合同一縣(市、區)高中階段3年完整戶籍、學籍和連續3年實際就讀,申請時的戶籍與高中階段3年完整戶籍在同一縣(市、區)的,方可申請少數民族優惠加分。民族自治地方包括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下轄吉首市、鳳凰縣、花垣縣、保靖縣、古丈縣、瀘溪縣、永順縣、龍山縣)、通道侗族自治縣、新晃侗族自治縣、靖州苗族侗族自治縣、芷江侗族自治縣、麻陽苗族自治縣、城步苗族自治縣、江華瑤族自治縣、永定區、武陵源區和桑植縣。具體規定按照省民宗委等部門《關于印發〈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享受民族優惠政策考生資格審核辦法〉的通知》(湘民宗通〔2023〕10號)執行。
三、考生申報少數民族優惠加分后需由本人去相關部門辦理現場審核手續嗎?
答:少數民族優惠加分采取網上申報及審核的方式,考生不需要到現場辦理,只需要在指定的網上平臺申報。考生網上申報后,省民宗委牽頭,會同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省人社廳組織各市(州)、縣(市、區)相關部門及學校共同進行網上審核。審核工作完成后,考生可通過申報系統查詢本人審核結論。
四、考生高中階段3年完整戶籍、學籍的起止時間如何界定?
答:考生高中階段3年完整學籍、戶籍審核的起始時間為高中教育階段學校一年級入學當年的12月31日之前,截止時間為高中畢業當年6月6日。
五、考生取得少數民族優惠加分資格后發生了戶口遷移,會影響加分資格嗎?
答:會影響。考生少數民族優惠加分資格審核通過后至高考當年6月7日前,要求考生的戶籍、民族信息不得變更,考生在此期間如出現戶口遷出所在縣(市、區)的,將取消加分資格。
六、同時符合少數民族優惠加分和少數民族預科班、民族班資格的考生,需要分別申報這兩項資格嗎?
答:需要分別申報,并且在不同的信息平臺上申報。符合少數民族優惠加分和少數民族預科班、民族班資格的考生,既要通過“湖南民族優惠政策申報系統”或“湖南民族優惠”APP申報少數民族優惠加分,還須通過“考生綜合信息平臺”或“瀟湘高考”APP申報少數民族預科班、民族班資格。
七、除少數民族優惠加分外,符合其他優惠加分資格的考生,完成網上申報后如何辦理審核手續?
答:除少數民族優惠加分外,申請其他優惠加分資格的考生在完成網上申報后,可以按照以下兩個步驟辦理審核手續:第一步:2025年1月17日起,考生在報名點領取本人已申報類別的審核表(一式三份)。第二步:根據申報資格類別前往相關部門提交資格證明材料。
對于不同的優惠加分類別,考生分別采取如下的方式:
1.申報烈士子女加分的考生,攜帶審核表、資格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經本人高考報名所在地的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核驗簽章,由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將簽章后的審核表和資格證明材料復印件(一式三份)逐級上報。
2.申報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戰區(原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加分的考生,攜帶審核表、資格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經縣(市、區)和市(州)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核驗簽章后,考生將簽章后的審核表和資格證明材料復印件(一式三份)交本人高級中等教育學校(報名點),由高級中等教育學校(報名點)逐級上報。
3.申報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加分的考生,攜帶審核表、資格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經戶籍所在地縣(市、區)和市(州)黨委統戰部(僑辦)核驗簽章后,由市(州)黨委統戰部(僑辦)將簽章后的審核表和資格證明材料復印件(一式三份)匯總上報省委統戰部(僑辦)。其中,父(母)親是華僑(歸僑)且在高校工作的,由高校黨委統戰部或人事部門簽章后,市(州)黨委統戰部(僑辦)審核。
4.申報臺灣省籍加分的考生,攜帶審核表、資格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經戶籍所在地市(州)委統戰部簽章后,由市(州)黨委統戰部將簽章后的審核表和資格證明材料復印件(一式三份)匯總上報省委統戰部。
5.申報臺灣戶籍加分的考生,攜帶審核表、資格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經本人高考報名所在地的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核驗簽章,由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將簽章后的審核表和資格證明材料復印件(一式三份)逐級上報。
6.申報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加分的考生,攜帶審核表、資格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經安置地縣(市、區)和市(州)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核驗簽章后,考生將簽章后的審核表和資格證明材料復印件(一式三份)交本人高級中等教育學校(報名點),由高級中等教育學校(報名點)逐級上報。
第三部分 專項計劃資格
一、我省國家專項計劃招生的實施區域包括哪些縣(市)?
答:株洲市:茶陵縣、炎陵縣
邵陽市:新邵縣、邵陽縣、隆回縣、武岡市、洞口縣、新寧縣、綏寧縣、城步苗族自治縣
岳陽市:平江縣
常德市:石門縣
張家界:慈利縣、桑植縣
益陽市:安化縣
婁底市:漣源市、新化縣
郴州市:宜章縣、汝城縣、桂東縣、安仁縣
永州市:江華瑤族自治縣、新田縣
懷化市:中方縣、沅陵縣、辰溪縣、溆浦縣、麻陽苗族自治縣、新晃侗族自治縣、芷江侗族自治縣、會同縣、靖州苗族侗族自治縣、通道侗族自治縣
湘西自治州:瀘溪縣、鳳凰縣、花垣縣、保靖縣、古丈縣、永順縣、龍山縣
二、報考國家專項計劃的考生需具備哪些條件?
答:考生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符合我省2025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并已參加當年高考報名;
2.本人具有我省實施區域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具有當地戶籍;
3.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市)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三、報考地方專項計劃的考生需具備哪些條件?
答:考生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符合我省2025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并已參加當年高考報名;
2.考生戶籍在城鄉分類代碼確定的我省鄉村區域(國家統計局公布的2024年統計用區劃代碼和城鄉劃分代碼中城鄉分類代碼首位為“2”),或在我省戶籍制度改革實施時(2015年12月31日)戶籍為我省農業戶口。
四、我省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的實施區域包括哪些縣(市、區)?
答:株洲市:茶陵縣、炎陵縣
衡陽市:祁東縣
邵陽市:武岡市、新邵縣、邵陽縣、隆回縣、洞口縣、綏寧縣、新寧縣、城步苗族自治縣
岳陽市:平江縣
常德市:石門縣
益陽市:安化縣
郴州市:宜章縣、汝城縣、桂東縣、安仁縣
張家界:武陵源區、永定區、慈利縣、桑植縣
婁底市:漣源市、新化縣、雙峰縣
懷化市:鶴城區、洪江區、洪江市、中方縣、沅陵縣、辰溪縣、會同縣、麻陽苗族自治縣、新晃侗族自治縣、溆浦縣、芷江侗族自治縣、通道侗族自治縣、靖州苗族侗族自治縣
永州市:江華瑤族自治縣、新田縣、寧遠縣、江永縣、 雙牌縣
湘西自治州:吉首市、瀘溪縣、鳳凰縣、保靖縣、古丈縣、永順縣、龍山縣、花垣縣
五、報考高校專項計劃的考生需具備哪些基本條件?
答:考生須同時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符合我省2025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并已參加當年高考報名;
2.考生本人及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在我省實施區域且城鄉分類代碼確定為鄉村區域(國家統計局公布的2024年統計用區劃代碼和城鄉劃分代碼中城鄉分類代碼首位為“2”),或在我省戶籍制度改革實施時(2015年12月31日)戶籍為我省實施區域的農業戶口,其中考生本人須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
3.考生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市、區)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六、考生申報專項計劃時有哪些注意事項?
答:1.考生在申報專項計劃前,請確認已按要求上傳戶口簿首頁(含住址信息)和本人戶口頁的電子圖片,且已通過審核。
2.考生高考報名時填報的“戶口簿住址”與“戶口所在地(統計用)”的縣(市、區)信息一致。
3.申報國家專項計劃或高校專項計劃資格的考生,考生填報的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的戶籍所在縣(市、區)與考生戶籍所在縣(市、區)一致,且在相應專項計劃實施區域內。
4.申報國家專項計劃或高校專項計劃資格的考生,考生戶籍所在縣(市、區)與高中三年學籍和實際就讀學校所在縣(市、區)一致。
七、申報地方專項計劃的考生是否都需要辦理現場審核手續?
答:不是所有申報了地方專項計劃的考生都需要辦理現場審核手續。考生申報截止后,省教育考試院聯合省公安廳進行初步審核。考生可通過申報系統查詢本人初審結論,初審認定具備資格的考生,不需要再辦理后續現場審核手續。初審未通過的考生,需要到高級中等教育學校(報名點)領取打印的審核表,并辦理后續資格審核手續。
八、申報了高校專項計劃資格的考生,還需注意什么?
答:根據高校專項計劃招生政策及報考流程規定,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具備向相關招生高校申請高校專項計劃的資格。因此通過資格的考生,還需于2025年4月25日前登錄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完成報名申請(陽光高考平臺報名申請時間以教育部文件為準)。僅通過資格審核,而未在規定時間內通過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進行報名申請的考生,不能取得高校專項計劃資格。提別提醒大家的是,招生高校通常會根據各省有效申報人數情況來做分省計劃,我省申報人數越多,最終錄取的人數會相應越多。
九、考生如何查詢本人戶籍是否在城鄉分類代碼確定的我省鄉村區域?
答:考生可登錄國家統計局官網,查看本人戶口所在地城鄉分類代碼,城鄉分類代碼首位為“2”表示鄉村,首位為“1”表示城鎮。
十、申報了專項計劃的考生,高考報名地與戶籍地不在同一市(州),應該到哪里辦理審核手續和交表?
答:高考報名地與戶籍地不在同一市(州)的考生,需到戶籍所在地的相關部門辦理資格審核手續,經戶籍所在地市(州)招考部門認定資格后,于2025年3月14日前,將審核表(一式兩份)交至本人高級中等教育學校(報名點)。
十一、往年被專項計劃錄取后放棄入學資格或退學的考生,對今年會有影響嗎?
答:根據教育部規定,往年被專項計劃(含國家專項、高校專項和地方專項)錄取后放棄入學資格或退學的考生,不再具有專項計劃報考資格。
第四部分 少數民族預科班、民族班資格
一、高校少數民族預科班、民族班招生范圍有區別嗎?
答:中央部委屬和外省屬高校少數民族預科班面向我省民族自治地方(含少數民族自治州、自治縣及經國家批準享受民族自治地方優惠政策待遇的張家界市永定區、武陵源區和桑植縣,下同)招收少數民族考生;省屬高校少數民族預科班主要招收少數民族聚居區(含少數民族自治地方和少數民族鄉,下同)的少數民族考生,也可招收部分散居的少數民族考生。民族班面向全省少數民族考生招生。
二、少數民族預科班、民族班考生資格分為哪幾類?
答:少數民族預科班、民族班考生資格分為以下3類,戶籍在我省的考生可對照本人情況選擇其中一類資格進行申報。
(一)第1類資格
中央部委屬和外省屬高校少數民族預科班計劃報考資格條件:
1.戶籍在我省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數民族考生。
2.戶口遷入我省民族自治地方的考生,申請享受第1類資格,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隨父母遷入或投靠父母,并且戶籍在民族自治地方連續滿3年;
(2)2005年1月1日以后,由非民族自治地方遷入民族自治地方的考生,高中階段在戶口所在地民族自治地方就學并滿3學年學籍;
(3)考生父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或生活;
(4)對戶口由非民族自治地方遷入民族自治地方的考生實行戶籍、學籍雙認定。
符合本類資格的考生同時具備第2、3類資格。
(二)第2類資格
本省屬高校少數民族預科班預分到州、縣(市、區)計劃的優先投檔錄取資格條件:
1.戶籍在我省少數民族聚居區的少數民族考生。
2.戶口遷入我省少數民族聚居區的考生,申請享受第2類資格,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隨父母遷入或投靠父母,并且戶籍在少數民族聚居區連續滿3年;
(2)2005年1月1日以后,由非少數民族聚居區遷入少數民族聚居區的考生,高中階段在戶口所在地〔民族自治地方或少數民族鄉所在縣(市、區)〕就學并滿3學年學籍;
(3)考生父母在少數民族聚居區工作或生活;
(4)對戶口由非少數民族聚居區遷入少數民族聚居區的考生實行戶籍、學籍雙認定。
符合本類資格的考生同時具備第3類資格。
(三)第3類資格
本省屬高校少數民族預科班計劃、民族班計劃報考資格條件:全省的少數民族考生均具備申報資格。
三、申報少數民族預科班、民族班資格時,戶口遷入民族自治地方或少數民族聚居區的考生,有哪些情況不受落戶時間和學籍限制?
答:1.參軍復員、轉業、退伍回原籍的;
2.就讀普通高等學校畢業或退學回原籍的;
3.按照公安機關戶籍管理規定補登戶口,且父母戶籍在少數民族聚居區滿3年的;
4.因2015年鄉鎮區劃調整由非民族鄉并入民族鄉、民族鄉與民族鄉合并以及民族鄉名稱變更發生戶籍改變的。
四、考生申報少數民族預科班、民族班資格時有哪些注意事項?
答:1.考生在申報少數民族預科班、民族班資格前,請確認已按要求上傳戶口簿首頁(含住址信息)和本人戶口頁的電子圖片,且已通過審核。
2.考生申報的少數民族預科班、民族班資格類別應與本人高考報名時填報的戶籍信息相匹配。
五、同時符合少數民族預科班、民族班資格和少數民族優惠加分資格的考生,需要分別申報這兩項資格嗎?
答:同時符合少數民族預科班、民族班資格和少數民族優惠加分資格的考生,通過“考生綜合信息平臺”或“瀟湘高考”APP申報少數民族預科班、民族班資格的同時,還需要通過“湖南民族優惠政策申報系統”或“湖南民族優惠”APP申報民族優惠加分資格。
六、考生申報了少數民族預班科、民族班資格后,需要本人辦理現場審核手續嗎?
答:初審時不需要本人辦理現場審核手續。少數民族預科班、民族班資格的資格審核實行網上辦理。考生在指定系統上申報后,省教育考試院將通過省民宗委、省公安廳、學籍管理部門對考生民族成份、戶籍情況、學籍情況等數據進行初步審核。初審完成后,省教育考試院將通過各級招生考試機構和報名點告知考生,由考生登錄申報系統查詢本人審核結論。初審未通過,且戶口由非民族自治地方遷入民族自治地方(自治州、自治縣和經國家批準享受民族自治地方待遇的縣區)、由非少數民族聚居區遷入少數民族鄉的考生可到高級中等教育學校(報名點)領取打印的審核表,辦理后續現場資格審核手續。
七、取得了少數民族預科班、民族班資格的考生還需注意什么?
答:考生在少數民族預科班、民族班資格審核認定后至投檔錄取前原則上不得遷移戶口,凡因戶口遷移對其少數民族預科班、民族班報考及錄取造成影響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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